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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档案馆职责范围
  发布人:档案馆    发布时间:2015-08-28
 
     一、在学校领导的领导下,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以及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。 

    二、制定学校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学校档案工作的计划、措施、规划。

    三、对学校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、整体检查。

    四、制定学校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章制度,并认真组织、宣传档案的政策、法规,加强档案意识。

    五、积极收集、整理学校的各类档案,并逐步实现科学化管理,健全各类档案。

    六、负责档案的安全,加强保管意识,做好档案的保管工作。

    七、提高服务意识,开发利用档案资源,为教学、科研服务。

    八、组织档案的鉴定工作,搞好档案的统计工作。

    九、及时督促学校各部门的归档工作,确保学校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。  

    十、承办校领导和办公室交办的有关事宜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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